防爆标志一般由以下5个部分构成
①防爆标志EX:表示该设备为防爆电气设备;
②防爆结构形式:表明该设备采用何种措施进行防爆,如d为隔爆型,p为正压型; i为本安型等;
③防爆设备类别:分为两大类: I为煤矿井下用电设备、II非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
④防爆级别:分为A、B、C三级,说明其防爆能力的强弱;
⑤温度组别:分为T1~T6六组,说明该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允许值。
防爆标志格式 | ||||
防爆标志 | 防爆结构型式 | 防爆设备类别 | 气体组别 | 温度组别 |
Ex | d/p/i等 | I、II | A/B/C | T1~T6 |
防爆电气设备结构型式
(1)隔爆型具有隔离外壳的电气设备,能把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 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其向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爆。
(2)增安型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和规定的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
(3)本质安全型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或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
(4)通风充气型或正压型具有保护外壳,且壳内充有保护气体,其压力保持高于周围爆炸性混合物气体的压力,以避免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外壳内部。
(5)充油型全部或某些带电部件浸在油中,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6)充砂型外壳内充填细颗粒材料,以便在规定使用条件下,外壳内产生的电弧、火焰传播,壳壁或颗粒材料表面的过热温度,均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7)防爆特殊型采用国标GB3836- -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包括的防爆型电气设备
或部件时,由主管部门制订暂行规定,送劳动人事部备案,并经要求的鉴定单位检验后, 按防爆特殊型电气设备处置。
(8)粉尘防爆型为了防止爆炸性粉尘进入设备内部,外壳的接合面应紧固严密,并加封垫圈,转动轴与轴孔间要加防尘密封。粉尘沉积有增温弓|燃作用,所以要求设备的外壳表面光滑、无裂缝、无凹坑或沟槽,并且有 足够的强度。
(9)无火花型在正常运行时,不会出现火花,电弧和高温表面的电气设备,适用于2区。
防爆结构型式的适区域
防爆方法对危险场所的适用性 | |||||
序号 | 防爆型式 | 代号 | 适用区域 | 国家标准 | 防爆措施 |
1 | 隔爆型 | d | 1、2 | GB3836.2 | 隔离存在的点火 |
2 | 增安型 | e | 1、2 | GB3836.3 |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
3.1 | 本安型 | ia | 0、2 | GB3836.4 |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 |
3.2 | 本安型 | ib | 1、2 | GB3836.4 |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 |
4 | 正压型 | P | 1、2 | GB3836.5 |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
5 | 充油型 | o | 1、2 | GB3836.6 |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
6 | 充砂型 | q | 1、2 | GB3836.7 |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
7 | 无火花型 | n | 2 | GB3836.8 |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
8 | 浇封型 | m | 1、2 | GB3836.9 |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
9 | 气密型 | h | 1、2 | GB3836.10 |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按各自的标准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我国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分为0区、1区和2区。(与IEC国际电工委员会一 致),(0区-般只存在于密封的容器,贮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在实际设计过程中1区也很少存在,大多数情况属于2区)。
爆炸性物质 | 区域定义 | 中国 | 北美标准 |
气体(CLASS I) |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 0区 | Div.1 |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 1区 | ||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可能出现,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 2区 | Div.2 | |
粉尘或纤维((CLASS II/III) |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 10区 | Div.1 |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 11区 | Div.2 |
II类气设备分类
II类按其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比,分为IA, IB, IC三类;并按其最高表面温度分为T1-T6六组。
爆炸性危险气体分类 | |||
工况类别 | 气体分类 | 代表性气体 | 最小引爆火花能量 |
矿井下 | I | 甲烷 | 0.280mJ |
矿井外的工厂 | IIA | 丙烷 | 0.180mJ |
IIB | 乙烯 | 0.060mJ | |
IIC | 氢气 | 0.019mJ |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分类
按引燃温度分组
气体温度组别划分 | ||
温度组别 | 安全的物体表面温度 | 常见爆炸性气体 |
T1 | ≤450°C | 氢气、丙烯腈等46种 |
T2 | ≤300°C | 乙炔、乙烯等47种 |
T3 | ≤200°C | 汽油、丁烯醛等36种 |
T4 | ≤135°C | 乙醛、四氟乙烯等6种 |
T5 | ≤100°C | 二硫化碳. |
T6 | ≤85°C | 硝酸乙酯和亚-硝酸乙酯 |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 或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 分级,MICR性质:在规定试验条件下,气体、蒸气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点燃电流与甲烷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点燃电流之比。
中国规定气体、蒸气危险物质按最小点燃电流比分为IIA-级, II B级和IIC级。
爆炸性危险气体分类 | |||||
工况类别 | 气体分类 | 代表性气体 | 最小引爆火花能量 |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 mm) | 最小点燃电流比 |
矿井下 | I | 甲烷 | 0.280mJ | / | / |
矿井外的工厂 | IIA | 丙烷 | 0.180mJ | ≥0.9 | >0.8 |
IIB | 乙烯 | 0.060mJ | 0.5<MESG<0.9 | 0.45<MICR<0.8 | |
IIC | 氢气 | 0.019mJ | ≤0.5 | ≤0.45 |
防爆标志举例
如电气设备为I类隔爆型,标志为Exd I。
如电气设备为II B类隔爆型温度组别为T4组,标志为ExdIIBT4。
如电气设备为II类增安型温度组别为T2组,标志为ExeIIT2。
如电气设备为IIA类本质安全型ia等级T5组的,标志为ExiaIIAT5。
如电气设备为IIC类本质安全型ib等级T5组的关联设备,标志为Ex(ib)IICT5。
如电气设备为II类浇封型T4组,标志为ExmIIT4。
如电气设备采用一种以上的复合类型,则先标出主体防爆型式,后标出其他防爆型式,如主体采用增安型内装IIC类防爆部件,温度组别为T4,标志为ExedIICT4。
如主体为正压型,包含类T4组隔爆型,本质安全型ib级,浇封型部件,温度组别为T4组,标志为ExpdibmIIBT4。
防护标志的构成及其含义
1.IP防护等级
IP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防护等级系统是由IEC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所起草。将灯具依其防尘防湿气之特性加以分级。这里所指的外物含工具,人的手指等均不可接触到灯具内之带电部分,以免触电。
2.标志的构成
IP防护等级是由两个数字所组成,第1个数字表示灯具离尘、防止外物侵入的等级,第2个数字表示灯具防湿气、防水侵入的密闭程度,数字越大表示其防护等级越高,两个标示数字所表示的防护等级如表一及表二。
IP防护类别是用两个数字标记的:
例如一个防护类别IP X X
标记字母
第1个标记数字
第2个标记数字
防水保护等级第2个标记数字 | ||
第2个标记数字 | 防护范围 | |
名称 | 说明 | |
0 | 无防护 | - |
1 | 水滴防护 | 垂直落下的水滴不应引|起损害。 |
2 | 箱体倾斜15时,防护水滴 | 箱体向任何一-侧至倾斜15°角时,垂直落下的水滴不应弓|起损害。 |
3 | 防护溅出的水 | 以60°角从垂直线两侧溅出的水不应引起损害。 |
4 | 防护喷水 | 从每个方向对准箱体的喷水都不应引|起损害。 |
5 | 防护射水 | 从每个方向对准箱体的射水都不应弓|起损害。 |
6 | 防护强射水 | 从每个方向对准箱体的强射水都不应引起损害。 |
7 | 防护短时间浸入水中 | 箱体在标准压万 下短时间浸入水中时,应有能引起有害作用的水量浸入 |
8 | 防护长期浸入水中 | 箱体必须在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定好的条件下长期浸入水中浸入水中,不应有能引起有害作用的水量浸入。但这些条件必须比标记数字7所规定的复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