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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元器件质量一致性检验技术介绍

点击次数:1283 更新时间:2022-07-28

品牌成熟的其中一个关键性标志是稳定的出品率。在北京贩售的可口可乐与在美国洛杉矶、日本奈良县贩售的可口可乐保持了很高的风味一致性,收获了顾客的认可。电子元器件的道理也是相仿的:一个成熟的品牌在为不同使用者提供不同批次的元器件时,其出品也应该是稳定的,这样才能让其购买者与最终消费者放心满意。

元器件的质量一致性检验正是保障元器件出品稳定性的重要手段。

质量一致性检验来自于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它是对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质量的一种检验方式,是生产企业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在不同批次的生产过程中保持稳定的一种质量控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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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达到的预期效果

定期进行质量一致性检验,不仅可以随时判断生产产品批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而且可以及时管控生产过程质量的稳定性。

它可以客观全面地反映产品在生产过程及各种使用环境下的质量状况,从而达到:在生产过程中控制产品质量;②在规定的周期内,保证产品质量维持在一定的质量水平(民品要求符合产品设计要求,特殊装备要求满足鉴定批准)。

执行方及需求方

质量一致性检验通常由第三方实验室执行。装备承制单位、元器件采购方及研制厂均可提出检验需求。

适用范围及参考标准

电子元器件批量生产阶段产品(特殊装备、民品),出于质量管控的目的可委托进行检验。参考标准涉及:GJB 33A 半导体分立器件总规范、GJB 597B 半导体集成电路总规范、GJB 128A半导体分立器件试验方法、GJB 548B微电子器件试验方法和程序。



主要形式

电子元器件质量一致性检验主要包括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两种形式:

一、逐批检验

逐批检验是对每个提交的检验批的产品批质量,通过全检或抽检来判断其生产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而进行的一种检验,标准中主要包括A组、B组检验。

对初次检验不合格的批次,一般退回制造部门进行全数检查,剔除不合格品后,再重新提交逐批检验。

对再次提交检验的批,所使用抽样方案的严酷度和检验项目,应在产品技术标准中或合同中明确规定。对再次提交检验仍不合格的批,除非有特别的规定,一般不允许再次提交检验。

AQL抽样方案检验:一般不合格数小于合格规定数则判定该批合格,可作为合格产品交付给订货方。

LTPD抽样方案检验抽样时选定一个合格判定数,由此根据规定的LTPD值确定对应取样量检验。检验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预先选定的合格判定数则判定为合格。判定不合格情况则确定一个追加样品量(每一检验分组只能追加一次且追加的样品应经受该分组所包括的全部试验)。最终总样品量(加上追加样品数)应根据GB4589.1-2006标准表A.1和A.2中新选定的合格判定数确定,如果总的不合格数小于新确定的合格判定数,可以判定合格。

不符合A、B组检验要求的检验批,不得作为合格批。如果未重新提交检验,该批判定为拒收。

二、周期检验

周期检验是在规定的周期内,从逐批检验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批中抽取样本,施加各种应力试验,然后检测产品以判定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一种检验。标准中主要包括C组环境试验、D组耐久性寿命试验。

周期检验不合格情况处理:

1)在一个周期试验组中发现一个致命缺陷,则判定该试验组不合格。

2)若在试验样品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合格判定数,则判定合格。反之,则判定为不合格。

3)本周期内,所有试验分组都合格,则本周期检验合格。

4)周期检验不合格,该产品暂停逐批检验,已生产产品和已交付产品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经过记录在案。同时停止产品的验收和交付。

5)周期检验不合格,供方应立即查明原因,将不合格情况通知鉴定单位或客户。在采取纠正措施之后应根据鉴定单位或客户的意见,在重新提交的产品中抽样检验,或者只对不合格的项目或试验分组重新试验。直至试验合格后,供方才能恢复正常生产和逐批试验。如仍不合格,则应将不合格的情况通知鉴定单位或客户。